[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02相關內容[訊息轉知]「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計畫」校園健康主播評選實施計畫2025-01-02[訊息轉知]檢送「2023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暨報名表等相關書表各1份,請貴校惠予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2023-01-12[訊息轉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執行2025年觀光及國際禮儀專業認證冬季大會考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