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相關內容[訊息轉知]2022實踐去旅行─國際教育文化週2022-11-30[校內競賽]113學年度國語文客語朗讀比賽成績揭曉2024-12-06[訊息轉知]轉知臺中國家歌劇院為響應教育部美感教育計畫,辦理「2022藝起進劇場—舞蹈篇」。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