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43相關內容[進修研習]檢送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敏實科技大學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13 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計畫)「新南向越語人才培育班第02期」補助課程相關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4-04-11[法令公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2022-07-25[訊息轉知]環境部「淨零Real生活」創意徵件活動簡章,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投稿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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