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5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共同舉辦「111年『勇敢篩檢,愛0風險』愛滋防治手勢暨社群平臺宣導活動」2022-07-11[活動轉知]朝陽科技大學111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元宇宙3D虛擬世界開發入門班」、「國際企業品牌行銷班」2022-05-31[訊息轉知]本團於111年5月、6月辦理【宮崎駿經典動畫音樂會】活動,邀請全體教職員及學生參與,相關購票辦法如附件。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