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5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屏東大學辦理111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招生資訊2022-09-05[訊息轉知]有關2023年政大「遊學文山暑期外語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惠予公告。2023-06-05[活動轉知]文藻外語大學訂於111年3月9日至3月18日舉辦「『藻』到通往國際的捷徑—文藻外語大學Online」線上升學諮詢系列講座20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