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9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研習轉知2023-03-22[活動轉知]弘光科技大學智慧科技學院智慧科技應用系辦理高中職學生之大學參訪活動「AIoT智聯網探索與無人機應用」2022-12-17[課程資訊]國立清華大學語文中心46期外語推廣課程「自主學習,遠距上線!」方案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