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資訊]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簡章內容開放查詢

以下摘錄大學甄選委員會新聞稿重點:

一、111學年度「繁星推薦」暨「申請入學」2本招生簡章內容於11月5日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https://www.cac.edu.tw/cacportal/index.php)。紙本簡章則訂於12月1日起公開發售。

二、111學年度招生學系中,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使用學測作為其檢定科目,皆以「英文」最多。前者共計1,124個校系,後者共計1,257個校系。

三、111學年度招生學系中,申請入學試辦檢定、篩選倍率「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簡稱APCS),試辦之校系計有47個。考生須另參加APCS檢測,以其108年3月至11年2月期間應試成績最優等級者為準。

四、大學甄選會表示,今年簡章主要增修措施如下:
(一)學測數學考科分別設置數學A和數學B,若校系同時將兩者列為其檢定科目,考生僅須通過其中一科檢定標準。

(二)繁星推薦之學業成績計算範圍調整:
1.「在校學業成績」、「國語文」、「英語文」擴大採計至第五學期。
2. 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新增「生活科技」、「資訊科技」。

五、申請入學第二階段備審資料繳交方式:
(一)考生可自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中勾選檔案上傳;亦可自行製作PDF檔案格式上傳。
(二)應屆考生之修課紀錄,第一至第五學期由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提供,第六學期由就讀學校上傳至甄選委員會。其餘重考、海外歸國等非國內應屆考生之修課紀錄,則由考生本人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三)為利考生提前熟悉上傳(勾選)審查資料之操作介面及作業流程,將提供測試系統供考生實作演練。系統開放時間為111年4月14日至111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

六、經「特殊選才」計畫錄取且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報名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招生。

七、完整內容請見附件:

註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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