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 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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