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44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中央大學「2023永續發展設計思考營隊」免費報名2023-06-28[訊息轉知]開南大學辦理「2024地方創生*永續發展論壇」2024-05-22[訊息轉知] 僑務委員會辦理「僑生留臺就業知識挑戰賽」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