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相關內容[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022-03-21[活動轉知]中華民國應用商業管理協會「Python程式設計營」2022-12-21[活動轉知]萬能科技大學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系辦理「寒假FUN起來」冬令營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