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115學年度教育部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各1份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3、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4、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專業知能。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1名、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1名;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依各中心所需資料,寄至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

(三)本案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得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4節至6節,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四)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請有興趣之教師提出報名遴選之意願,再由學校向教育部提出推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