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6月11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130124717號函續辦。
二、為鼓勵本市特殊教育學生發掘自我美術潛能,調整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一)增列「電腦繪圖」組,參加資格為國小全年段資源班學生及國中全年段資源班學生。
(二)更改收件日期為113年6月25、26、27、28日,共計4天,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三)授權書(詳旨揭計畫附件四)填註及繳交,依類別分述如下:
1、繪畫類(含拼貼):於確認得獎後再繳交。
2、影片類:於繳件時,連同作品檔案、影片類作品報名資料表(附件三),一同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