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該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1342@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原住民族教育科商借教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國教署原特組(原民特教組原住民族教育科)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下載 Post Views: 23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如未休畢之補休,於相互轉任且年資未中斷下,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2023-07-05[活動轉知]亞洲大學中亞聯大網癮防治中心將舉辦第13期2023幸福不迷網:青少年週末關機也幸福親子工作坊2023-01-10[特殊選才]轉知中國文化大學國際貿易學系115學年度特殊選才入學招生資訊2025-11-11
[訊息轉知]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如未休畢之補休,於相互轉任且年資未中斷下,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