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55相關內容112年11月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無」2023-12-20[訊息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112年3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2023-01-30[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美術學科中心「112學年度南區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南藝大遊藝材質工作坊」實施計畫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