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8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淡江大學「逐光-2023年淡江大學學系博覽會」2023-03-01[訊息轉知]「113學年度臺北市美術學科平臺研習:藝術療癒性的體驗與應用」2025-03-07[訊息轉知]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全系列共6門磨課師課程,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教職員與學生踴躍報名修課202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