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28相關內容[考試相關]1102學期補考成績公告(更新)2022-07-20[訊息轉知] 2023全國農業智能創新研發競賽2023-09-22【訊息轉知】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