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於寒假舉辦高中生研習營隊2021-12-01[訊息轉知] 健行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辦理「碩士18學分班」相關資訊,請查照。2021-09-10“113 年中等學校『3×3』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公告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