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下稱兩廳院)更正112年5月31日兩廳院電銷字第1121000783號函(諒達),敬請轉知貴校青年學子並鼓勵參與藝文活動,詳如附件。Post author:特教組Post published:2023-06-08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活動訊息 / 特教組 / 首頁公告附件下載 Post Views: 7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瓜地馬拉外交部自即日起簽發之「文件證明書」將改採數位化形式呈現事2024-05-23[活動轉知]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前進校園活動種子教師2.0培訓營2022-06-13[訊息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並自112年7月13日(星期四)起正式上線,請同仁多加運用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