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競賽]111學年度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國高中英語短片比賽

一、活動目的:為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發揮創意、強化英語口說表達能力、培養團隊合作精神,並加強區域校際合作關係,相互觀摩學習,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康寧大學(臺北校區) 應用外語科 。

三、協辦單位:康寧大學(臺北校區) 外語中心。

四、參賽資格

(一)國中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國中在學學生。

(二)高中職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高中職及技專校院1至3年級在學學生。

(三)每位參賽學生,於6足歲後,皆未在英語系國家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歐美僑校就讀1年以上。

五、比賽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各校每組以2隊參與競賽為限。

(二)每組以1~6人1隊,每位同學僅能選擇同校其中1隊報名,不得跨隊參賽。

(三)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

(四)各參賽隊伍自製一段英語短片(片長1:00~1:30分鐘)。

(五)英文腳本字數:60~100字。

(六)短片主題:校園生活。

(七)影片格式不拘,手機拍攝亦可;唯請自行確保影像畫質清晰(720p以上),以及聲音收錄清楚,以免造成評審困難,影響自身權益。

(八)請將英文腳本及短片檔寄至本校參與競賽。

六、報名方式:請於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以下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並連同短片檔 (檔名為:學校名稱/年級/故事名稱:如康寧大學台北校區/五專二年級/Break Time at School) 及英文腳本文字檔,分別回傳至yaobj@ukn.edu.tw 及 ckwtth@ukn.edu.tw。

(二)主辦單位於收到參賽作品後會以email通知確認。

七、評審辦法及比賽結果公告

(一)以報名參賽隊伍傳至本校收件電郵之短片檔作出評選,並於112學年下學期4月份最後一週於本科網頁公告得獎名單。

(二)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為評審人員。評審標準為:

1.英文腳本內容與主題。

2.英語發音。

3.拍攝創意與整體效果。

(三)評分若有同分情事,由評審討論裁決。

八、各組比賽獎勵

(一)第一名:新臺幣2,0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二)第二名:新臺幣 1,5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三)第三名:新臺幣 1,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四)佳作二名:各新臺幣 8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附註: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表現水準,增減優勝名額。

九、參賽細則

(一)參賽作品若有抄襲或冒名頂替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公開展示、發表及宣傳使用權,不另付酬。

(三)因應個資法之規定,以及主辦單位為活動成果展示之目的與結案需要,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參賽者之校名、科系、姓名及作品於各種活動中,或從事合理之使用行為。凡參賽人員,均視同自動同意本項規定,不得有異議,亦不需另簽使用同意書。

十、聯絡方式及查詢電話

(一)電話: 02-2632-1181 分機566 饒安屏;分機570 黃老師。

(二)電子信箱:yaobj@ukn.edu.tw; ckwtth@ukn.edu.tw 。

十一、附件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學生證影本(附件二)。

訓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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