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 第1點、第4點,教育部業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 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klshkl017Post published:2022-12-22Post category:衛生組 / 首頁公告說明: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B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0176355a00_DI下載0176355a00_attch1下載0176355a00_attch2下載0176355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40相關內容[重要訊息]112學年度寒假作業公告2024-01-17[訊息轉知]台灣NOE行動組織執行「動物保護教育偏鄉巡迴講座」計畫資訊2023-06-07[訊息轉知]中正紀念堂1展廳-迪士尼動畫展202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