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 第1點、第4點,教育部業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 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klshkl017Post published:2022-12-22Post category:衛生組 / 首頁公告說明: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B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0176355a00_DI下載0176355a00_attch1下載0176355a00_attch2下載0176355a00_attch3下載 Post Views: 182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函知本校外國語文學院辦理2025年高中職生線上講座2025-03-17[訊息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第4屆青年諮詢小組委員遴選簡章2023-01-13[訊息轉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13年1月1日起改制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請查照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