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 第1點、第4點,教育部業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 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klshkl017Post published:2022-12-22Post category:衛生組 / 首頁公告說明: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153B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0176355a00_DI下載0176355a00_attch1下載0176355a00_attch2下載0176355a00_attch3下載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中山大學推廣教育秋、冬季營隊招生簡章,課程學費可使用五倍券繳納2021-10-28[訊息轉知] 青少年媒體素養調查問卷2023-09-19[活動轉知]第9屆朝陽科技大學應英盃英語教學暨商務管理學生專題競賽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