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是以,本次調整方案生效日以前(即111年6 月30日【含當日】以前)經權責機關審(核)定支領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退休金及月補償金)者,相關給付金額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10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訂於114年7月18日辦理「產業趨勢發展職類研討會」活動2025-07-08[教師活動]第5屆中學生黑客松2025-04-26[訊息轉知]有關「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第一階段命題公告一案,請貴校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