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主旨: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 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11-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0001下載 Post Views: 91相關內容[行事曆]110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2022-01-21[訊息轉知]第7屆(2023年度)臺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2022-11-30[公告]因應托嬰中心開始受託,明德樓後方停車場使用異動通知202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