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公務員將個人 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等相關事宜

說明: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12384號及銓敘部110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1053781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