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公務員將個人 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等相關事宜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08-3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說明: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12384號及銓敘部110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1053781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0001-4下載0002-2下載0003-1下載 Post Views: 22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15年6月16日辦理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全民必懂的AI通識課」,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參與2026-06-11[訊息轉知] 2023電影、網路、多媒體影音創作體驗營2023-10-27[各項競賽]2022我行!我不塑!減塑徵件競賽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