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公務員將個人 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等相關事宜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08-3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說明: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12384號及銓敘部110年8月18日部法一字第11053781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0001-4下載0002-2下載0003-1下載相關內容[比賽資訊]捷運盃-校際街舞大賽2022-05-10[訊息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2023上半年度開設課程,即日起開始報2023-01-31[活動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業新尖兵試辦計畫-111年「國際商務溝通專業人員培訓班(線上授課)」及「國際商務溝通暨專責報關人員培訓班(線上授課)」課程資訊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