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3-2學期成績前三名學生減免學雜費

1、請符合資格的學生至教務處註冊組領申請單,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20止,逾期不予受理。
2、若已繳費,申請單上請務必填上退費帳戶,交回註冊組。
3、若尚未繳費,請帶繳費單及寫好的申請表至註冊組,經查無誤後,可至出納組換單後再行繳費。

註冊組長

註冊/成績/重補修/學習歷程/各式助獎學金/大學升學各式報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