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3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2023-08-01[活動訊息]111年中央研究院院區開放參觀活動2022-10-04[訊息轉知] 2024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簡章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