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7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輔仁大學辦理之「各生命週期膳食營養相關基準研修、實證及發展研討會暨壁報展示」活動2023-10-04[訊息轉知]本校國教署家政學科中心轉知臺北市教育局高中課程與教學工作圈辦理「家政學科平台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媒介對家庭的影響與因應」研習資訊,邀請貴校家政教師參加,敬請協助公告。2022-11-15[法令宣導]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請參閱。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