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6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兒童權利公約推廣生力軍」志工招募2023-02-17[訊息轉知]檢送逢甲大學商學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招生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請查照。2024-04-16[各項競賽]2022 FMRA 全國FM廣播收音機及天線創意設計競賽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