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8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臺灣大學實驗劇場參訪座談】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國立臺灣大學戲劇學系合作辦理112-1教師研習」研習實施計畫2023-11-09[各項競賽]台灣癲癇醫學會辦理第21屆「人間有情-關懷癲癇徵文比賽」2023-05-18[訊息轉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開辦【日語系列】中級日文班(星期一)及基礎日文會話(週二)班相關訊息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