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339相關內容【招生訊息】國立基隆高中學校日暨招生說明會2024-06-03[活動轉知]僑光科技大學商學與管理學院2023全國高中職學習歷程檔案競賽2022-12-07[活動轉知]台灣省教育會協助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籌辦【金質歷程盃】發表交流活動202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