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559相關內容[校內競賽]111(下)第04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3-03-10[訊息轉知]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辦理「2024年原住民族女性人才研習」海報1份,請符合資格人選踴躍報名參加。2024-07-30[訊息轉知]檢送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辦理「ESG永續報告書撰寫實務培訓班」與「ESG中階管理師-種子師資培訓及認證班」相關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請查照。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