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相關內容[結果公告]113學年度教練評審委員會投票結果2024-09-03[活動訊息] 114年度智慧鐵人創意競賽2025-01-08[訊息轉知]「高雄市113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簡章」1份。202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