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657相關內容[校內競賽]114(下)第4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6-03-06[活動轉知]國立東華大學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針對國內高中生規劃一為期四天三夜-【2023東華觀遊營 觀於我們 漫遊太空】暑期營隊2023-05-26[法令宣導]銓敘部函以,考試院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爰「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 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停止適用。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