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754相關內容[活動轉知]110年度都會區原住民族學生文化課程體驗營-部落文化學習營系列-32022-01-05【體育班榜單】115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錄取公告2026-05-25[活動轉知]2025林燈盃英語表達力競賽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延展通知, 請查照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