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557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系學會舉辦「2023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系學會法律營」活動海報2023-06-28[訊息轉知]國立臺南大學磨課師(MOOCs)線上課程「課程與教學導論」,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邀請貴校教職員生踴躍報名,並請協助公告周知2024-04-12[訊息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14年度聽障教育專精學分班」課程簡章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