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該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專審會補助經費審查、不適任人員案件審查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案,請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p253@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考訓退撫科商借教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國教署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3下載 Post Views: 86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職業學習、職業規劃暨品牌影響力暑假營隊實施計畫」2023-05-04[訊息轉知]檢送「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請查照。2022-05-10[訊息轉知]「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臺南市高中職藝術團-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計畫-音樂應用類」研習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