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該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專審會補助經費審查、不適任人員案件審查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案,請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p253@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考訓退撫科商借教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國教署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3下載 Post Views: 146相關內容[中學生網站]第1121010梯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相關 事宜,敬請惠予轉知宣導,鼓勵學生參加2023-08-29[訊息轉知]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系碩士班招生2022-09-26【期考訊息】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期中考範圍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