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檢送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9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更新114學年度基隆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秩序冊初版及勘誤申請表(114/10/23)2025-10-28[升學資訊]國立臺北大學111申請入學「飛鳶組」,歡迎符合資格之弱勢學生報名2022-02-10[訊息轉知]「113學年度區域策略聯盟-樂世代傳聲III」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