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1-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檢送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請查照。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相關內容[編班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編班公告2023-08-21[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高中生的電動車輛技術體驗營」2022-07-28[活動轉知]中華大學經濟部工業局「111年度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中華大學IC應用工程師人才養成班」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