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36相關內容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推廣部辦理「114年國、高中職生研習營」課程「資安新手村:從0開始的網路安全攻略(114年暑假班)」及「人工智慧入門:聊天機器人開發與應用(114年暑假班)」2025-06-09[訊息轉知] 元智大學辦理「元智大學37週年校慶活動—Discover 元智」活動資訊2026-02-10[考試訊息]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分科測驗模擬考公告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