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以放假處理,請查照轉知。2022-11-04[訊息轉知]本校辦理「新常態複合課程互動與班級經營技巧」研習,請查照。2022-11-30[訊息轉知]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資訊,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請查照。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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