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2-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下載相關內容[活動轉知]慈濟科技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辦理「2023年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體驗營-台北場」2022-12-19[訊息轉知]有關社團法人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辦理「112年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請貴校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2023-05-05[轉學考相關]1102轉學考相關訊息202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