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94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請查照。2023-12-22[訊息轉知] 國立臺灣大學為讓知識向下扎根,特精選本校近年優良出版品,內含臺灣社會關懷、歷史、文學、科普、生涯規劃與勵志等書籍及多媒體影音,提供高中生豐富多元的學習選擇,作為中學銜接大學教育的橋樑,敬請轉知所屬多加利用2026-06-05[訊息轉知]內政部112年「愛情從心開始」單身聯誼活動,第5-8梯次訂於112年7月10日至7月19日受理報名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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