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本校辦理111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從英語文領域新型學測看篇章教學」增能研習,邀請貴校教師參加,敬請惠予公(差)假,請查照。2022-12-13[資訊網路]學校官網公版更新作業通知2022-10-20[教師研習] 112年度「第二期資安認知」中心講師研習營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