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相關內容[校內競賽]112學年度高一高二國語文閩南語朗讀比賽成績揭曉2023-12-12[訊息轉知]金車文教基金會「2024年減碳大作戰」校園活動已開放申請2024-09-04[活動轉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Open House趣大學-星暨校IN」活動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