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30相關內容[訊息轉知]112年基隆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羽球比賽(國小組)賽程2023-01-31[訊息轉知]檢送中國文化大學11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訊息,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4-11-05[訊息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於112年7月31日至8月4日舉辦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112年度「走入紙質文獻修護小日常-圖書醫生研習班」,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參加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