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請欲申請本(112)年8月1日退休之教師,於3月3日下班前向人事室登記2023-02-08[比賽資訊]弘光盃全國高中職電競大賽-傳說對決2022-03-18[訊息轉知]111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