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有關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下載教育部-書函下載內政部-函下載第三點修正規定對照表下載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7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114年度特殊教育知能研習「從在地就業資源到職務再設計的多元支持實務」2025-10-09[訊息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4學年度上學期「廳院學計畫—一日體驗課程」2025-08-06[各項競賽]112年度「弘揚孝道」繪畫及漫畫比賽、孝道故事徵文比賽、Ü好創意短片徵件比賽、Ü好攝影徵件比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孝道教育行動學校遴選及表揚等5項活動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