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88相關內容[校慶公告]有關本校95週年校慶參加須知2022-04-26[訊息轉知]亞東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簡介2022-03-15[訊息轉知]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請轉知師生參加「2023年全民e化資訊運動會」秋季賽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