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60相關內容[活動轉知]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舉辦2022「開箱輔大西文系」活動資訊2022-01-26[校內競賽]111(下)第18週整潔、秩序成績公告2023-06-19[升學資訊]亞東科技大學通訊工程系介紹202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