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考試院民國112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第3條附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修正條文下載修正附表三下載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80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並自本(112)年3月20日起適用,相關防治措施調整案更正說明2023-03-30[訊息轉知]臺北醫學大學「新藥探索超新星科普培訓計畫」2025-04-22國立高雄大學「2025韓國文化體驗營」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