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95相關內容元智大學於114年4月12日(星期六)舉辦【花Young元智】OpenDay活動2025-03-24[活動轉知]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辦理「2023年客家文化教育研習營」2023-07-05[訊息轉知]楊牧的山風海雨 文學展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