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轉知-112年10月1日起,未滿65歳國民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均無法再參加國民年金。下載銓敘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54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東吳大學舉辦「2026開箱東吳博覽會」活動,特邀校內外專家進行選填志願升學講座及落點分析2026-02-24[訊息轉知]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招募暑假短期志願服務人員2023-06-17[訊息轉知] 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1)年8月辦理4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視訊課程」,請各位同仁踴躍參與。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