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如未休畢之補休,於相互轉任且年資未中斷下,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7-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釋-公立學校專任教師1120101發生2年內補休完畢-國教署下載函釋-公立學校專任教師1120101發生2年內補休完畢-教育部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為獎勵文學創作,培育優秀寫作人才,本校語文教育學系辦理「202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高中生柳川散文獎」,請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投稿,請查照。2023-12-26[訊息轉知]內政部辦理112年「愛情從心開始」單身聯誼活動第1至4梯次訂於112年5月22日起至同年5月31日受理報名,請本校單身男女踴躍參加。2023-05-19[訊息轉知]「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臺南市高中職藝術團-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計畫-音樂應用類」研習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