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廳院學計畫-一日體驗課程」2024-08-14[訊息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適應體育休閒促進會114年自閉症多元增能教學課程服務內容2025-03-04[競賽訊息]112年全國中等學校熱舞大賽202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