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15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社團法人中華心理衛生協會、臺灣心理健康聯盟及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群體健康與福祉研究中心所合辦「2025年心理韌性研討會」2025-08-04[訊息轉知]檢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4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推薦甄試招生訊息。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4-09-04[榮譽事蹟]111學年度國語文作文比賽成績揭曉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