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相關內容[法令宣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之解釋令2023-08-08[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大學土木系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辦理「有BIM的世界長怎樣」暑期高中職研習營2023-05-24[活動轉知]輔英科技大學112學年度招生宣傳海報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