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為以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請之次日起,依曆計算至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始日之前一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勞動部核釋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所定「10日前」之期間計算方式下載 Post Views: 20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年2月-7月推廣教育課程」招生簡章2023-02-09[教師甄選]114學年度第1次專任教師甄選初試成績,請至本校教師甄選系統查詢。2025-06-10[訊息轉知]2023青年女性領導培力工作坊(初階)實施辦法202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