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93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音樂(含資賦優異)班國際交流計畫」:Podcast訪談系列2026-01-20[比賽資訊]炎夏『漫』活,創意說『畫』111年全國學生犯罪預防漫畫與創意短片徵件活動2022-06-28[中元普渡通知] 訂於八月廿二日(農曆七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一時三十分舉行,詳附件。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