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43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舉辦「跟著元培應外玩新竹」2022-07-08[訊息轉知]農業部辦理114年食農教育優良主題課程研討會2025-06-18[訓育組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線上選社說明202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