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23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玉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5年8月15日(星期六)辦理「2026年全國大專校院暨高中職學生太陽光電體驗營」,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6-04-27[訊息轉知]「同儕融入與適性發展實務工作手冊推廣研習」2025-06-16[重要公告]111學年度第5梯次重補修待9月開學後再開設成班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