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73相關內容[活動轉知]逢甲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謹訂於111年1月22日(六)辦理「英語溝通與表達技巧」高中生冬令營隊2022-01-04[訊息轉知]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招募暑假短期志願服務人員2023-06-17[訊息轉知]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112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即將開始報名,檢送招生海報電子檔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