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20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本計畫辦理「113學年度第二屆與第三屆數位核心種子教 師培訓」,敬請鼓勵貴校人員報名參與。2024-06-06[訊息轉知]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開設磨課師線上課程「身體不思議」,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踴躍報名修課2024-01-03[訊息轉知]函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1年11月3日辦理「全面、融合且解放之性教育論壇」之研習實施計畫,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