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237相關內容[政令宣導]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請查照。2023-12-13[訊息轉知] 東吳大學英文學系舉辦「語言×想像的夏日探索營——從AI口譯到奇幻世界的雙重旅程」暑期體驗課程2025-06-24[訊息轉知]「情資中心個案支援之專業服務流程與督導機制建立及情緒行為問題預防知能之建立與推廣計畫」之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工作坊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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