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依據銓敘部函,因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長假注意事項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原函下載 Post Views: 192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國立中山大學外國語文教學中心「2024年秋季班外語進修課程」招生資訊,請有意願者踴躍報名。2024-08-30[訊息轉知]「藝術領域大學考招對接」2024-09-11[住宿資訊]轉知學生宿舍入住注意事項20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