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11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即將開始受理報名。2023-07-20[活動轉知]南華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招生文宣2023-02-07[活動轉知]萬能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商業設計系舉辦「全國高中職師生攝影科技體驗營」2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