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音樂(含資賦優異)班國際交流計畫」2025-08-11[訊息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入學資訊。2022-11-17[訊息轉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以下簡稱林保署)辦理「2025全國生物多樣性科普講座」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