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考試院同日廢止「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1下載考試院令-1下載考試院行政院令-1下載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公務員兼職申請書-2下載 Post Views: 19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暖暖國小辦理「基隆市國民中小學113年度環境教育數位教材課程設計工作坊」2024-08-15[訊息轉知]社團法人大享食育協會辦理之「2023臺日永續食刻-學校午餐與食育交流分享會」2023-09-15[活動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推廣教育課程「高中寒假營隊(共2類)」招生簡章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