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298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本校教育部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辦理「《女力x勞動x教育》系列講座:司法女力-為在意的事拚搏」,邀請貴校教師報名參與,敬請惠允公假登記與必要行政協助,請查照。2023-02-24[重補修資訊]114學年度第5梯次重補修正式名單公告2026-05-15[各項競賽]112年度求職防騙創意漫畫及微影片徵件競賽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