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略以,112年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當日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五一勞動節」辦理登記,移放假者請於112年7月31日前(星期一)休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 Post Views: 297相關內容[訊息轉知]中華國際文藝技能協會舉辦「2023子曰盃第九屆『文藝創作』寫作活動」,請查照。2023-05-22[訊息轉知] 嶺東大學辦理次世代遊戲美術人才培育線上課程2023-10-12[訊息轉知] 2026新加坡青少年國際領袖營|獎學金贊助選拔計畫開放申請(最高全額減免)202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