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受理115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

說明:

一、旨揭展覽申請徵件時間、檔期及空間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時間:114年9月8日至10月8日止。

(二)受理申請檔期:115年1月至12月,檔期規劃以1至2.5個月為原則。

(三)受理申請場地:

1、滬尾礮臺(25101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4-1號)。

2、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25101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8巷9號)。

3、淡水日本警官宿舍(25101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2巷5號)。

4、淡水木下靜涯舊居(251024新北市淡水區三民街2巷2號)。

(四)詳細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本館官網公告頁面下載使用(https://reurl.cc/bmYe5v)。

二、檢附本館「受理115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