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行政院祕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請同仁配合辦理。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06-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下載 Post Views: 185相關內容[新生榜單]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錄取公告2023-02-01[訊息轉知]為鼓勵本校教職員工參與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教職員,予以補休1日,請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2025-01-08[政令宣導]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