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208相關內容[活動轉知]亞洲大學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第五屆聽語營-「進擊的聽語巨人」2022-12-21[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大學111年3月份「2022年臺大杜鵑花節」活動資訊2022-03-15[訊息轉知]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實習旅館(墾丁渡假文教會館)推出113年暑假住宿優惠方案,請同仁參考運用。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