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勞動部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針對外國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簡稱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事,請查照。下載勞動部-函下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30相關內容[法令宣導]請本校同仁多加運用數位學習資源,提升同仁性別平等素養並瞭解相關法令規定2023-08-17[教師甄選]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第1招成績,請至本校教師甄選系統查詢。2025-07-11[活動轉知]國立臺北大學ICON國際交流暨領導人才培訓社辦理「2022國立臺北大學哈佛臺灣英文領導營」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