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106相關內容[升學資訊]轉知高雄科技大學單獨招生資訊2022-04-19[訊息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區域特色食農主題課程活動」2025-08-05[活動資訊]110學年度第2學期「升高二選學群家長說明會」於5/24晚間舉行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