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檢送「2022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簡章、報名表資料及契約書1份,請宣傳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2022-03-18[訊息轉知]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2023-03-22文藻外語大學2025世界咖啡館–國際事務體驗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