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6-0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銓敘部令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下載檢送本部民國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下載 Post Views: 439相關內容[活動訊息]野生物方程式主題課程2023-07-19[訊息轉知]楊牧的山風海雨 文學展2022-12-19[訊息轉知]大同大學「112學年度媒體設計系碩士班、工業設計學系碩士班、工業設計學系在職碩士班、設計科學研究所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20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