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該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專審會補助經費審查、不適任人員案件審查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案,請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p253@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考訓退撫科商借教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國教署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3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4門磨課師課程,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踴躍報名修課2024-03-21[法令修正]「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2022-07-04[各項競賽]2023 英語多媒體創意短片大賽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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