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該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1342@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原住民族教育科商借教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3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國教署原特組(原民特教組原住民族教育科)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47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台灣大學為協助高中生準備申請入學學習歷程及書面審查資料,製作「話臺大:臺大招生系列影片EP.3」2023-02-20[訊息轉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2023-03-02[訊息轉知]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實施計畫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