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5-22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敘部令以,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請參閱。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71相關內容[訊息轉知]「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跨校跨專業學習社群(北區)─『桃竹苗花情緒支援跨校社群』」2025-03-06[訊息轉知] 臺北醫學大學於115年2月27日(星期五)舉辦「2026志願選填暨二階技巧說明會」活動2026-02-10轉知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收穫經驗,累積成長|學習歷程檔案分享會】活動資訊2026-01-16